历史民族史 > 养赡地 清代台湾地方政府拨给高山族屯丁的土地。乾隆五十三年(1788),由大将军福康安奏请,经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批准,在台湾内山“生番”居地边界招募附近“熟番”之力壮者设屯,禁止汉人入山滋事和内山“生番”外出。共置4大屯、8小屯。屯丁平时负责巡防,遇有事故,听候武营调遣。每名屯丁拨给近山“埔地”一甲(约11市亩),令其自行耕种,以资养赡,故名。屯丁因故退役,挑其子弟充补,承受田亩。所受之地,禁止买卖,如有私行买卖者,按律治罪。 养赡地相关 云中旬云为户云吉祥云阳集云南王云南记云南志云南睑云独昆云都赤云继先云骑尉云中古城云冈石窟云丹嘉措云龙记往云龙野史云岩卧佛云南史记云南志略云南国诏云接寺塔云中都督府云龙门之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𦊟 每日一成语:路绝人稀 每日一词语:籌兵 每日一诗词:杂兴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