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种树还山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若树苗未能成活或长得不好,得补种或罚款。待树长高了,再也不能种植作物时,就把山与树还给“山主”。以种树和护理树木作为纳租,故称。有些地方“山丁”除植树抵租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解放后被废除。 种树还山相关 中山郡王中山桓公中马之族中央台站中华民族中兴行省中坝三族中受降城中统宝钞中俄密约中山王大鼎中山王方壶中水古墓葬中亚三汗国中阿坝部落中国犹太人中所土千户中俄蒙协约中寨监军司中山王铜圆壶中共绥远省委中英烟台条约中国土司制度中国民族文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𣝷 每日一成语:祸生有胎 每日一词语:竊攘 每日一诗词:西湖竹枝歌(九首。一作“小临海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