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种树还山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若树苗未能成活或长得不好,得补种或罚款。待树长高了,再也不能种植作物时,就把山与树还给“山主”。以种树和护理树木作为纳租,故称。有些地方“山丁”除植树抵租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解放后被废除。 种树还山相关 叭竜叭憨叭竜横叭阿拉武叭桑目底叱卢叱吕叱干部叱六于叱六手叱吉设叱列平叱豆浑叱洛侯叱干阿利叱卢那胡叱列延庆叱列伏龟叱豆浑部叱罗可汗叱突邻部叱卢乌孤跋叼羊叫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𡽢 每日一成语:生产过剩 每日一词语:散材 每日一诗词:送黄同年京甫必昌赴广西提干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