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种树还山 过去瑶族地区一种封建剥削方式。解放前在湖南江华、广西大瑶山的岭祖、六定、六段、滴水、门头、黄桑等地的※“山丁”向※“山主”租到山地后,一般在开种的第二年开始为“山主”种上树苗,以后仍在树苗中间种农作物。若树苗未能成活或长得不好,得补种或罚款。待树长高了,再也不能种植作物时,就把山与树还给“山主”。以种树和护理树木作为纳租,故称。有些地方“山丁”除植树抵租外,还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解放后被废除。 种树还山相关 国姓国学国相国内城国阿辇国官窖国祖王国诚牌国裹王国语骑射国罡上王国朝宫史国子监官学国师掌教所国论勃极烈国论昊勃极烈国阿辇斡鲁朵国朝先正事略国舅夷离毕司国论乙室勃极烈国论忽鲁勃极烈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固山固也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𢒬 每日一成语:天打雷轰 每日一词语:蠹鱼友 每日一诗词:小僧乞其师静悟塔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