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孜伯克相关 汉军炮营汉克塔布汉藏史集汉藏语系汉人枢密院汉王庙遗址汉长城遗址汉乌孙墓葬汉军火器营汉光文皇帝汉佉二体钱汉昭武皇帝汉十六大将军汉归义羌长印汉西域传补注汉武帝征朝鲜汉蒙对照碑铭汉且兰县故地考汉人行宫都部署司汉儿渤海都部署司汉儿行宫都部署院礼敦礼部牧厂主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𫗊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乘兴 每日一诗词:悲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