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哈孜伯克相关 开封回汉农民抗粮斗争井渠天山天马天开天元天历天正天平天成天会天庆天池天兴天安天寿天佑天应天启天明天和天阜天命天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𠥣 每日一成语:佯打耳睁 每日一词语:丰田 每日一诗词:郑郎中山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