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拾骨葬 壮族传统葬俗。亦称捡骨葬、二次葬。流行于广西。老人死时,如非吉日,则暂时埋于一地,或装棺“寄葬”在山岩间,经三五年,待骨节脱落后,将其骨捡起、洗涮,从脚到头有次序地装入“金坛”(高约2尺、直径1尺,腹大口小的陶瓷翁)内,埋入父系公墓中,称为“埋骨”。此俗最早见于《墨子·节葬》篇:“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啖人国”即指分布于今两广地区的壮族先民乌浒人。新中国建立后,此俗已革除。 拾骨葬相关 中共绥察边区委员会中华苏维埃博巴政府中国回民教育促进会中国伊斯兰教布道会中俄乌里雅苏台界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漫记中国共产党新疆省支部中英修订藏印通商章程中俄会订呼伦贝尔条件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中共土默特旗工作委员会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中俄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中国伊斯兰史纲要参考资料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中俄塔尔巴哈台议定赔偿条约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甘宁边区分会内齐内差内部内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𢪒 每日一成语:格古通今 每日一词语:反水 每日一诗词:幽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