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荞过 瑶语音译,意为“大家一起来做”。解放前广西十万大山的“山子瑶”对家族或村社共耕组织的称谓。生产安排由家族长(称“香火头”)或村社头人(称“央谷”)掌握,每年年终都举行生产会议,根据当年粮食收获情况和劳动力,确定明年砍伐山林的数量和地段。在新砍伐的地段,通常共同种植山稻,由共耕组织中各户按参加份数出种籽和劳力,由头人根据生产季节和生产环节,合理安排出工,收获时在地头按份平均分配。第二年则把种过山稻的土地分给各户自由支配,多种红薯、芋头等作物。各户种一两年丢荒后土地又归集体。 荞过相关 七屯城七占簇七百弄七坊峒七步寺七金山七牧者七姓民七姓蛮七觉士七七政变七月半节七项法典七牛婚姻制七州十八部七和卓之乱七经楼文钞七族黄番总管七世达赖喇嘛传七庆朝库儿台吉七世哲布尊丹巴传七角井细石器遗址卜卜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𦸨 每日一成语:蹑足附耳 每日一词语:秋势 每日一诗词:宴桃源/如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