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学董制相关 成化钟成邪财成汉太宗成汉中宗成汉武帝成汉始祖成汉献帝成讨温卫成吉思汗成达文荟成安公主成宪纲要成烈嘉措成衮扎布成裹皇帝成汉昭文帝成汉哀皇帝成汉景皇帝成吉思汗石成吉思汗史成吉思汗传成吉思汗陵成达师范学校成都清真学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𢃧 每日一成语:散发披襟 每日一词语:自尊 每日一诗词:汴京纪事二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