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红照制相关 达什达尔札达什朋素克达尔扎策凌达尔玛达都达尔哈特部达礼麻识理达玛与木育达克苏特亦达识帖睦迩达秋·古鲁达浑都督府达珠尔巴勒达理麻识理达赉逊库登达密凌苏龙达喜穆鲁卫达赖乌巴什达赖巴图尔达马鼻骨德部达木巴都噶尔达尔玛吉尔底达尔罕乌拉寺达尼雅尔和卓达延鄂齐尔汗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𩟣 每日一成语:琴棋书画 每日一词语:抓弄 每日一诗词:许旌阳故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