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内阁承宣厅 官署名。清宣统三年(1911)置,为责任内阁直属机构。掌颁发谕旨、法律、法令,收发呈递奏折,请用御宝,收掌阁印、文牍,以及会计、庶务等事务。置厅长、副厅长各一人。 内阁承宣厅相关 中军督中阳县中观宗中牟县中丞相中劳律中极殿中抚军中护军中县令中邑县中兵郎中兵曹中庐县中尚方中尚令中尚使中尚院中尚监中尚署中国报中国魂中典军中和节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𩾼 每日一成语:辞严意正 每日一词语:沒食子酸 每日一诗词:西江月 黄陵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