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借款续约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之续约。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1908.11.12)订于北京。凡七款。规定新奉路借款数为三十二万日元,吉长路为二百十五万日元,年息五厘,九三折实付,聘日人为总工程师和司账人员。 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借款续约相关 扶南乐扶柳县扶桑坝扶摇子扶风都尉扶桑游记扶清灭洋扶南异物志扶桑两月记抚干抚州抚军抚标抚按抚顺抚院抚水蛮抚夷县抚州府抚州路抚安堡抚冥镇抚谕使抚瑶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𧃓 每日一成语:察己知人 每日一词语:着行 每日一诗词:梦方饮药或告之曰攻伐太过斯伤天和觉而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