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

援《中英缅甸条款》有关规定,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1894.3.1)由清政府代表薛福成与英外务大臣劳斯伯里(Earl of Rosebery)签于伦敦。凡二十条,另有《约后附载》。主要内容:(1)划定尖高山以南中缅边界;(2)清方“不再索问永昌、腾越界外之隙地”,英国让出北尼丹、科干、孟连、江洪等驻地,但不许中国将其割让他国;(3)华货除盐之外陆路入缅,英货及缅土产除米之外陆路运华,概不收税,中缅贸易边关暂定蛮允、盏西两处,以后再行添设;(4)英国和清政府分别可在蛮允和仰光派驻领事。通过《中英缅甸条款》和本约,英国扩大了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侵略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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