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

清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四日(1908.3.6)订于北京。凡二十四款。为筑沪杭甬铁路,清政府向英国中英公司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九三折实付,年息五厘,三十年为期,以本路进款及关内外铁路余利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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