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债券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孙中山和同盟会以广东募债总局和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发行,用于筹集革命经费。券面一千元,规定“自本公司开办生意之日始,每年清还本利五分之一,限期五年之内本利清还”。在日本横滨印制,曾在越南华侨中少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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