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 德国强加于中国的租界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九月十三日(1895.10.30),由清天津兵备道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dwin Seckendorff,1854—1933)签于天津。凡十七款,另加《附则》二条。主要内容:(1)德国在天津设立租界,勘定界址;(2)划入租界内的华民地基,德国如需收买,与清官方办理,倘有华民不愿出让,清官方予以勒收。 中德天津租界合同相关 京兆尹京兆府京兆郡京岘山京话报京相璠京陵县京畿道京畿路京氏易传京东东路京东西路京师八旗京师九庙京师田租京兆行省京兆府路京张铁路京奉铁路京府寄牧京话日报京班匠价京都日报京职事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䚕 每日一成语:无善可述 每日一词语:乳鱼 每日一诗词:席君从於洛城种金橘今秋始结六实以其四献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