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法续议界务专条 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中越界约。光绪十三年五月六日(1887.6.26),由清政府代表奕劻、孙毓汶与法国驻华公使恭思当(J.A.E.Constans)签于北京。凡五款。据《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有关规定,具体划定了粤越边界和滇越部分界段,即大致为龙膊以东的中越边界。 中法续议界务专条相关 俟子俟斤俟发俟利俟厘俟利发俟利弗俟庵集俟利费设俟懃地何俊士俊秀俊靡县盾盾墨盾鼻集盾墨拾遗盾墨留芬盾鼻随闻录待次待诏待制待班待罪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𣤣 每日一成语:归师勿掩,穷寇莫追 每日一词语:火盡灰冷 每日一诗词:孙仲益和议帖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