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读礼记

    十二卷。清赵良霈(详见《读易经》条)撰。此书末有家侄绍祖题《跋》。《跋》言,“说《礼》之家,精奥推郑《注》,博洽推孔《疏》。元陈云庄《集说》,明时虽立于学宫,而学者多讥其疏漏。盖《礼》本杂取汉儒之言,一书中已自有不可贯通者,故人得以意见为说。然究不可空言争,终当以注疏为根柢。吾叔沉潜于是经有年,本之郑孔,兼取陈氏书及宋卫湜一百四十四家之说;与近世言《礼》,如安溪灵皋诸名家,皆一一研究,著为是编。于文义求其安,于疑义存其是,于异文折其衷,庶几破门户不见,酌异同之论,而非斤斤于抱残守匮,负其一知半解以自异者”等等。末题“嘉庆十七年二月,侄绍祖识。”十二卷分别为:卷一为《曲礼》,卷二为《檀弓》,卷三为《王制》、《月令》,卷四为《曾子问》、《文王世子》、《礼运》、《礼器》,卷五为《郊特牲》、《内则》,卷六为《玉藻》、《明堂位》、《丧服小记》、《大传》,卷七为《少仪》、《学记》、《乐记》,卷八为《杂记》,卷九为《祭法》、《祭义》、《祭统》,卷十为《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表记》,卷十一为《缁衣》、《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深衣》、《投壶》,卷十二为《儒行》、《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无《中庸》、《大学》。此书每篇都摘出有论说者乃列,以《曲礼》、《檀弓》为最多,《三年问》等为最少,《三年问》只两条。清儒说经分为义理、考据两大派,此书近义理派,而多从郑孔。其如谓《王制》为汉人作,释“酉不尽流沙”一节,言“孝文时流沙以西,未辟敦煌;东海以东,未置乐浪;衡山以南,未极日南。凡孝武所为却胡攘越者,未之及”。又《月令》谓“商君破坏井田,开阡陌,而犹不忘乎农,于田家春夏耕作、秋冬敛藏,不时劝勉”。此信《吕览》为《月令》,孔疏引郑玄答临硕云,“孟子当赧王之际,《王制》之作,更在其后”。卢植云:“孝文皇帝令博士诸生作《王制》之书”。郑《目录》云,“《月令》者,以为说十二月政之所行”,此据《吕氏春秋·十二纪》之首章。清儒多谓《礼记·王制》,否定孝文所作之《王制》;《月令》,《逸周书》已已有其名,非《吕览》。此书所言,仍用孔疏。如《曲礼》“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一节,谓“撙者所以裁其满盈之心,节者所以规于中正之制,合之总是俭”。如“外言不入于捆,内言不出于捆”一节,谓“制义无从妇之凶,而闲家亦得免于牝鸡之索,此《礼》之思患预防,非特为内外之别”。此颇有不以汉晋母后临朝为然之意。如《哀公问》“惟礼足以兴之下”,历举哀公之失礼。又如《缁衣》“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下,言“上暴虐以使其民,使其情为人所闭。郁塞而不得伸,则鄙背之心,勃然以生,倒戈相向。秦汉以来,匹夫发难而九庙倾颓者多”。凡此数条所阐发,均能道其精微,昭示宏旨,于探求《礼记》义理颇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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