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俄瑷珲条约

即《中俄瑷珲和约》。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俄以武力逼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1858.5.28),由清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黑河南)签订。主要内容:(1)把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仅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江东六十四屯地区)的中国人仍在原地“永远居住”,由中国官员管理,俄国人“不得侵犯”;(2)把乌苏里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两国“共管”;(3)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清政府拒绝批准,直到咸丰十年才被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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