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俄北京条约

即《中俄续增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末期沙俄利用英法联军攻占北京之机,胁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十年十月 二 日(1860.11.14)清钦差大臣奕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十五款。除迫使清政府承认《中俄瑷珲条约》外,主要内容有:(1)把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归俄国;(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淖尔、特穆尔图淖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据此规定,同治三年(1864)签订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南北共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3)增开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市)为商埠;两国边民免税自由贸易;(4)俄国得在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和喀什噶尔两处设立领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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