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英北京条约

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咸丰十年九月十一日(1860.10.24)清钦差大臣奕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至八百万两,赔款陆续由海关税收内扣缴;(2)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3)增开天津为商埠;(4)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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