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中日电约 清光绪三十四年九月十八日(1908.10.12)订于日本东京。凡八条。规定:中日共同安设关东至烟台水线一条,优先供日本官、商电报使用;中国以五万日元赎买日本在满洲铁路境外之电线;日本取得满洲铁路境内电线借用权,为期十五年,每年交付三千日元贴回费。 中日电约相关 勾当公事勾股六术勾股举隅勾吴癸甲录勾股旁要法勾股割圜记勾股算术细草勾当左右厢公事殳殳斨卞卞和卞壶卞随卞敦卞粹卞鼐卞庄子卞范之卞宝第卞皇后卞制军奏议六六大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𥄋 每日一成语:土八路 每日一词语:士素 每日一诗词:乾德以后祀感生帝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