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牙帖 清官府颁给牙行之执照。清初例由牙侩向官府申请,统由各省布政使司颁发。持照方准营业。每年每帖纳银五两。五年编审取保换帖。后为增加中央收入,改由户部颁发,各省按所给多寡,以其税解部。 牙帖相关 候奄候官候选候缺候倍候道候楼候井县候仪郎候补道候官县候城县候部吏候窗监候风地动仪倕倭倭人倭仁倭赤倭泥倭铅倭寇倭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𩪣 每日一成语:芝草无根 每日一词语:寇勢 每日一诗词:菩萨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