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屯卫

清代屯田、漕运之军事组织。顺治三年(1646),定其官制,卫设守备一人,兼管屯田,下设千总、把总,分理卫事。有漕地区又根据漕船之多寡,分设漕帮,每帮有领运千总二人,随船督运。雍正二年(1724),裁撤内地屯卫,归并地方州县,惟负责漕运之屯卫及边塞地区无州县可归之屯卫,设卫如故。清末,漕粮改由海运,屯丁不再运漕。光绪二十八年(1902),除屯丁、运军名目,并属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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