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历俸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即以官员的任职年限,为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需历俸三年。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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