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五军断事官

官名。明洪武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从五品,掌理军中刑狱。洪武十三年(1380)改置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七年,改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分理五军府刑名。建文中革断事及五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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