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五城米局

清代京师官设售米机构。康熙时,于京师之东城、西城、南城、北城及内城五城设立米局,出售京仓或通州仓所储仓米。雍正四年(1726),于其下各设一米厂;乾隆二年(1737),增至十厂,寻于城外四郊添设八厂。各厂所得米钱,年终统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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