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稻田务

古代管理官稻田的机构。创于五代初,后唐长兴二年(931)京城南稻田务每年获地利一千六百贯,但支出超过收入。后周广顺三年(953)废除部分稻田务,土地并归州县,“任人佃莳”。宋政和年间置为检括官田的机构。时杨戬主管后苑作,胥吏杜公才言汝州(治今河南汝州)有地可为稻田,遂置务掌之,号稻田务。后又检括京畿诸县天荒瘠卤地一万二千余亩入稻田务,召人承佃纳租。政和六年(1116)改名公田所。杨戬死,于宣和三年(1121)并入西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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