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察举 选官制度。汉代规定:由公卿、列侯、刺史及郡国守相等推举人才,由朝廷考核后任以官职。始于汉文帝,至武帝时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主要有岁举和诏举。岁举一年一次,由刺史、郡国守相察举孝廉及秀(茂)才等。诏举则时间、对象、员额等均由诏令规定,科目有贤良方正、文学、明经等,对策合格者授以官职。后世仍有沿用,具体制度不同。 察举相关 速古儿赤速记学堂速杞之战速哥八剌速哥失里鬲鬲县鬲昆鬲津逗留畏懦栗栗县栗里栗园栗些栗亭栗腹栗陆氏栗毓美栗色火药贾贾山贾正贾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𨅝 每日一成语: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每日一词语:尘缨 每日一诗词:闲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