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僧道免丁钱 南宋征收名目之一。绍兴十五年(1145),规定对各地僧道征收免丁钱,每名纳钱十五贯至二贯,共九等,六十岁以上及病疾残废者免纳,后改为七十岁以上免纳。因寺观僧道不少以特旨免纳,各州县则以其额摊派于民间。 僧道免丁钱相关 模壁模范(範)监狱槁人榜子榜什榜式榜花榜识榜帖榜眼槟城日报榨机榕城榷场榷会榷茶榷盐榷酒榷酤榷麴榷矾制榷易使榷货务榷茶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㱇 每日一成语:广武之叹 每日一词语:目無下塵 每日一诗词:草堂诸陈同游崧山精舍冕仲携琴先归用壁间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