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新河之役 明代浚通运河工程之一。嘉靖六年(1527)黄河决于沛县(今属江苏),浸入运河,漕运受阻。明朝政府议开北自南直隶鱼台(今属山东)直抵沛县之留成(今已沦入微山湖),凡一百四十余里的新河,以通漕运。役夫六万五千(一说九万八千),耗银二十万两,原定工期六个月,开工四个月。开工未久,因朝议不协罢役。四十四年,黄河复决于沛县,全河北徙,上下二百里运道皆淤阻。工部尚书朱衡乃即原开新河疏浚之,佥都御史潘季驯复浚留城以南旧河,漕运乃通。 新河之役相关 尹仇宽尹文子尹吉甫尹会一尹壮图尹昌隆尹知章尹思贞尹翁归尹继善尹继伦尹隆河尹湛纳希尹嘉铨为父请谥案尺一尺籍引见引年引河引盐引息引税引窝引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𡔞 每日一成语:温情蜜意 每日一词语:利錢 每日一诗词:送蒯司录归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