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锦瑷铁路借款草合同

清宣统元年八月十九日(1909.10.2)订于奉天(今沈阳),十二月十日又详加续订。为筑锦州至瑷珲铁路,清政府拟向美国纽约银行团及其联行(英商保龄公司)借款不逾四千万美元,九五折实付,年息五厘,三十年为期,以铁路产业作抵,并以东三省盐课等每年四百万两作保。由于日、俄反对,借款终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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