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遣策

记录下葬时遣送死者之物品及赙赠者人名的简策。《仪礼·既夕礼》:“知死者赠,知生者赙,书赗于方,……书遣于策。”郑玄注:“方,版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于版。”“策,简也。遣犹送也,谓所当藏物茵以下。”贾公彦疏引《礼记·聘礼》说宾客、赠物名字少时即书于方,名字多时即书于策。“遣策”之称即本自“书遣于策”。书写赙赠物与赙赠者人名的方(即木牍)实与遣策性质相同。根据“书赗于方”,可称之为“赗方”。遣策在下葬时要由葬礼主持者向送葬人宣读,尔后随葬。已发掘的长沙、江陵等地的战国楚墓,随州曾侯乙墓以及长沙马王堆、临沂银雀山等地的汉墓均有遣策实物出土。多数汉墓使用具有遣策性质的木牍。出土之遣策记载了赙赠者之人名、官职,所赠器物的名称、数量、大小、质料,不仅有助于识别同出的随葬器,亦有助于了解当时的葬俗、社会经济状况及官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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