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督练公所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由各省开设。掌编练一省新军。分兵备、参谋、教练三处,置总办、帮办、提调等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筹备、粮饷二科和军械局,置督办、参议官、副官。三十三年沿各省督练公所制而设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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