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督粮道

官名。又作粮储道、粮道。明始置,为布政司参政、参议的分道之职。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掌督理税粮之事。清沿置。其制,各省管粮务之道员分为二类:凡有漕省分,如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北、湖南、江苏、安徽等各设一人,为漕运总督之属官,专管监收漕粮及督押粮船诸事。其他省分之粮道,则归各该地方总督、巡抚管辖。

督粮道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