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蓝翎侍卫

官名。清代侍卫之一种,位三等侍卫之后。武职五品或六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顺治元年(1644)定制为每旗三十人,共九十人。雍正五年(1727)始定,武进士三甲者得选授十人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雍正三年始选其中材力魁健者置为四等侍卫。

蓝翎侍卫相关


每日一字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