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隔槽法 又称隔酿法。南宋高宗时,四川总领赵开将私人买扑酒坊改由官府主管,设置隔槽,由百姓携米自酿,每斛米收费三千文,另加头子钱二十二文。四川官府酒课因而由一百四十万贯增至六百九十余万贯,隔槽法遂推广于其他地区。后因隔槽酒课亏欠,强迫酿酒者分摊,不再按酿米额收费,成为一项弊政。 隔槽法相关 田家镇之战田曹行参军田曹参军事田亩比类乘除捷法由子由余由帖由拳县由吾道荣由基司马只儿斤只孙服只孙宴只哈赤央林史史丹史书史宁史记史纠史权史厌史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𣞏 每日一成语:外慕徙业 每日一词语:目瞪口结 每日一诗词:渊明菊盛开看之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