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御鸟枪处

官署名。清内务府所属机构,成立时间无准确记载。掌皇帝所用鸟枪之承应。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蓝翎总承、副总承、鸟枪长等职官。其御用枪炮,由养心殿造办处制造。遇有奏进新造鸟枪,由本处试放。凡巡幸及木兰行围,则以枪炮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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