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提点仓场所 官署名。或称提点仓场司、提点仓草场所、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都大提点仓场所等。北宋置。掌开封各粮仓、草场粮草储备、出纳等事务。设监官二人,以閤门祗候以上充任。真宗时,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充任,后省。元丰改制后,各仓场归司农寺掌管。 提点仓场所相关 十夫客十五省十五勐十五喧十五道十五路十六卫十六国十六经十六院十六路十四律十玄门十团营十色笺十产论十字寺十字脊十里店十里鼻十剂法十郡王十样锦十部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𡀸 每日一成语:演古劝今 每日一词语:權度 每日一诗词:长思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