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越诉 法律名词。指越级申诉。自汉至清皆禁止越诉。《唐律疏议·斗讼》规定,越诉及受理越诉者,各笞四十。邀皇帝车驾于仪仗外俯伏及挝登闻鼓以申诉冤枉者不在禁限。《元史·刑法志》规定,告人罪者,自下而上,不得越诉;但陈诉官吏受贿不法,径赴宪司者,不以越诉论。《明律·刑律》诉讼门越诉条规定,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越诉相关 短裙苗短蕃匠智智中智永智周智俨智部智铤智猛智𫗱智缘智慧智聪智化寺智部卿智证大师智武将军智者大师智城洞碑智威将军智部郎中智照塔铭智部员外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𦖥 每日一成语:私心自用 每日一词语:退班 每日一诗词:小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