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清理财政处章程 清宣统元年(1909)度支部奏定。共四章十二条。主要内容为规定清理财政的目的、方法、步骤、设员分职、明确职务及权限,以划分国家地方经费为清理之要领,以编定预算、决算、清册为清理之归宿。清理财政处设提调、帮提调,总司清理事宜;并分设十二科,每科设总核、坐办、行走、书记员等,各尽其责。 清理财政处章程相关 潼川府潼川郡潼川府路澄州澄江澄观澄心堂澄城民变澄衷学堂澄碧楼史界拾遗录潏水潏水集懊侬歌寮长寮民窳匿额办额枋额征额驸额真额敏额斛额森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𦽒 每日一成语:物物交换 每日一词语:爽误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