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清历(歷)朝实录

书名。清代编年体史书。清代定制,下一代皇帝给上一代编写实录,设立实录馆,由大学士等高级官员领衔主纂。清时修成的有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等十朝实录。宣统间为德宗修实录,未成,清亡后继续进行,至1927年竣工。此外还有一部记载太祖朝历史的《满洲实录》,共有十二部实录,合计正文四千三百六十三卷。实录记载本朝比较大的事情,举凡朝廷典礼,颁布诏书,御门听政,引见臣工,科举取士,赋役财政,兴兵作战,对外交涉,民族事务,镇压起义,制定法令,兴修水利,旌表义行,自然灾异等,政治、经济、文化、对外关系,以及自然现象,无所不包。内容非常丰富,包含清朝一代大量的历史资料。但有的实录成稿后,被数次篡改,失实较多。实录定稿,抄成满、蒙、汉三种文本,各写五部,分藏内阁、皇史宬、盛京崇谟阁等处,未刊印。伪满将十二部实录,加上《宣统政纪》,于1936年影印出版,题名《清历朝实录》。1964年,台湾华文书局又加以重印。清历代实录,由不同的人编写,又修于不同的时间,原非一部书,合在一起印刷,使记叙内容上下延续,保存清朝一代的历史资料,统称为《清历朝实录》更为合适。又俗称《清实录》。今有中华书局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及故宫藏本重新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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