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外务部饬总税务司代拟,次年转由商部酌量添改颁行。共二十八条。规定由商部设立注册局一所,专办注册事务,津、沪两关暂为商标挂号分局。另对有关商标注册、注销及保护方法等问题,作了具体说明。该章程为中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后有些条款受到列强的反对,曾作过修改。 商标注册暂拟章程相关 刘德培刘德温刘遵宪刘澄之刘驎之刘穆之刘羲仲刘羲叟刘霸道刘蠡升刘二拔都刘子新论刘氏杂编刘裕北伐刘中丞奏稿刘公嘉话录刘平国刻石刘光禄遗稿刘伯温碑文刘哈剌不花刘梦得文集刘随州文集刘文庄公奏议刘永福历史草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𥕹 每日一成语:忍耻偷生 每日一词语:幡洒 每日一诗词:秋夜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