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减章 法律用语。唐制,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孙犯流罪以下刑者,得按请章诸人之例,减刑一等。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 减章相关 草料场草土之道草中之戎草火讹可草间日记草鲢混养草塘安抚司茧形壶莒莒王莒父莒州莒县荇叶茶乃茶山茶马茶仓茶户茶引茶由茶市茶地茶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𧘗 每日一成语:大眼瞪小眼 每日一词语:賀朔 每日一诗词:客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