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副都纲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府僧纲司,府各一人,为僧纲司副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与都纲共掌一府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礼部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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