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黄埔条约 即《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清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1844.10.24),法国特命专使剌萼尼与清两广总督、钦差大臣耆英在停泊广州黄埔港的法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共三十六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规定法国享受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黄埔条约相关 屯田司屯田使屯田卒屯田郎屯田客屯田部屯田曹屯有县屯守备屯表律屯留县屯骑尉屯丁编审屯田子使屯田尚书屯田郎中屯田都使屯田都尉屯田校尉屯守备制屯驻大军屯骑校尉屯田千户所屯田员外郎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𣯢 每日一成语:不死不生 每日一词语:侧影 每日一诗词:读《杜工部集》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