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难荫 清代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年(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子、赠衔。然八品以下官,只赠衔不给荫。参见“荫叙”。 难荫相关 齐泰齐党齐乘齐衰齐难齐慎齐澣齐刀钱齐万年齐子岭齐王芳齐王建齐天后齐长城齐文公齐厉公齐平公齐邱子齐民报齐召南齐成公齐庄公齐兴郡齐安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䍥 每日一成语:随鸡逐狗 每日一词语:斗升 每日一诗词:送陈偃赋得白鸟翔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