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流配 ①刑名。将犯人发配到边远地方。《北齐书·元景安传附弟种传》:“自外同闻语者数人,皆流配远方。”唐律规定,犯流刑应发配至配所服役,三流俱役一年,加役流则役三年。其妻妾亦须随之同去,祖父子孙欲随者听之。②指服流刑的犯人。或称流配人、流人。参见“流刑”。 流配相关 太子虎贲督太子典仓署太子典书坊太子典作局太子典经坊太子典膳局太子药藏局太子食官令太子食官署太子前卫率太子宫门局太子宫门将太子宫门监太子校书郎太子斋帅局太子家令寺太子厩牧署太子常从督太子率更令太子率更寺太子率更丞太子詹事院太子殿内局太仆寺少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䟖 每日一成语:金戈铁马 每日一词语:送盤 每日一诗词:送杨辟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