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部曲

古代依附性较强的农民。部和曲本为两汉以来的军事建制,后渐变成军队的代名、士卒队伍的变称。东汉末,对主将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变为主将的私属。魏晋以来,困于战乱的农民,请求武装大族保护,变成私部曲,亦称家兵。因战争不断扩大和延续,部曲越多,逐渐成为且战且耕的生产者。唐时部曲由南北朝发展而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家内服役。为私家所有,无人身自由,不得主人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土地,否则以“逃亡”论罪。婚姻亦受主人限制。部曲死后,其妻由主人处置。唐法典明文规定,奴婢、部曲地位低于良人,“部曲杀良人,绞;良人杀部曲,减一等,流三千里”。“部曲杀主,斩;主杀部曲,部曲有罪,勿论,部曲无罪,主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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