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留住 法律术语。《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工、乐、杂户及太常音声人,犯流者,二千里决杖一百,一等加三十,留住,俱役三年。”即将有特殊技艺的犯人不予流配,留在原住地服役三年。 留住相关 柯维骐柯韵伯柯拜船坞柯尔克孜族柘州柘县柘湖柘东城柘林县柘林郡柘林寨柘林镇柘枝舞柘城县柘东节度柘皋之战栋鄂妃栋鄂城柤柤中相相土相分相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㳼 每日一成语:食少事繁 每日一词语:燃萁煮豆 每日一诗词:口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