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酎金律 律名。汉代规定酎金数量和成色的法律。文帝时颁行。酎金即王侯向封建国家交纳用以供奉宗庙祭祀的黄金。《史记·平准书》裴駰集解引如淳曰:“《汉仪注》王子为侯,侯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祀日饮酎,饮酎受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据《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前112)武帝借口列侯所献酎金数量和成色违犯规定, 一次夺爵一百零六人。 酎金律相关 岭南岭峤岭海岭表记岭学报岭承恩岭南道岭海报岭东日报岭北行省岭外代答岭西室韦岭表纪年岭表录异岭南诗派岭南录异岭北湖南道岭表录异记岭南广西道岭南节度使岭南女学新报岭南白话杂志岭南东道节度使岭南西道节度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𡢯 每日一成语:肤受之言 每日一词语:路垂 每日一诗词:送张尊师归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