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珲春东界约

又称《重勘珲春东界约记》。沙俄与清政府订立的界约。光绪十二年九月十五日(1886.10.12),由清政府代表吴大澂与俄方官员巴拉诺夫(Баранов)等签于岩杵河。凡十二款,另附分段“道路记”。该约重勘划定了自图们江至兴凯湖的中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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