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泰和律义

金法律类编。又称《新定律令勅条格式》。泰和元年(1201)十二月,以唐律为基础增删而成,包括《泰和律义》三十卷,《律令》二十卷、《新定勅条》三卷、《六部格式》三十卷,总八十三卷。次年五月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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